一絓仔
台語嗌「一些」,一 gua 仔;gua 音,應寫作「絓」。《大日經疏》有:「當知毗盧遮那普門身中,絓是雜類鬼神傍生等,圖中無別名相者,多在其中。」
絓字,在《大唐西域記》亦有用到:「無云律論,絓是佛經,講宣一部,乃免僧知事」。啫這連季羨林都不能理解絓嗌意思,以為是線之誤或是無意義,亦因此誤解整句嗌意思。啫這嗌用法和《大日經疏》仝款,後面都接「是」字,故無可能是錯字。這應該是講只要會當宣講律或論,或一絓經嗌一部,就可以免去雜役工作。這是因為有絓佛經份量足少,差不多每人都會,若是只要能宣講一部就能免去雜役,豈不是大家都免做矣。因此規定只有一絓仔佛經,如果可以宣講,可以免去雜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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